黄埔条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黄埔条约的原文内容( 三 )


第十七款凡佛兰西船进五口,如将货在此卸去多寡,即照所卸之数输饷;其余货物欲带往别口卸卖者,其饷银亦在别口输纳 。遇有佛兰西人在此口已将货饷输纳,转欲载往别口售卖者,报明领事官,照会海关,将货验明,果系原封不动,给与牌照,注明该货曾在某口输饷 。候该商进别口时,将牌照呈送领事官,转送海关,查验免税,即给与牌照卸货,一切规费俱无;惟查出有夹私、诓骗等弊,即将该货严拿入官 。
第十八款议定佛兰西船主或商人卸货完税则例,俱逐次按数输纳;至出口下货亦然 。凡佛兰西船所有钞饷,一经全完,海关即给与实收,呈送领事官验明,即将船牌交还,准令开行 。海关酌定银号若干,可以代中国收佛兰西应输饷项,该银号所给实收,一如中国官所给无异 。所输之银,或纹银,或洋银,海关与领事官核其市价情形,将洋银比较纹银,应补水若干,照数补足 。
第十九款凡五口海关均有部颁秤码,丈尺等项,应照造一分,比较准确,送与领事官署存贮,轻重、长短一与粤海关无异,每件镌戳粤海关字样 。所有钞饷各银输纳中国者,俱依此秤码兑交 。如有秤丈货物争执,即以此式为准 。
第二十款凡剥货若非奉官特准及必须剥运之处,不得将货辄行剥运 。遇有免不得剥货之处,该商应报明领事官,给与执照,海关查验执照,准其剥货 。该海关可以常着胥役监视 。倘有不奉准而剥货者,除遇有意外危险不及等候外,所有私剥之货,全行入官 。
第二十一款凡佛兰西船主、商人,应听任便雇各项剥船、小艇,载运货物,附搭客人,其船艇脚价,由彼此合意商允,不必地方官为经理,若有该船艇诓骗、走失,地方官亦不赔偿 。其船艇不限以只数,亦不得令人把持,并不准挑夫人等包揽起货、下货 。
第二十二款凡佛兰西人按照第二款至五口地方居住,无论人数多寡,听其租赁房屋及行栈贮货,或租地自行建屋、建行 。佛兰西人亦一体可以建造礼拜堂、医人院、周急院、学房、坟地各项,地方官会同领事官,酌议定佛兰西人宜居住、宜建造之地 。凡地租、房租多寡之处,彼此在事人务须按照地方价值定议 。中国官阻止内地民人高抬租值,佛兰西领事官亦谨防本国人强压迫受租值 。在五口地方,凡佛兰西人房屋间数、地段宽广不必议立限制,俾佛兰西人相宜获益 。倘有中国人将佛兰西礼拜堂、坟地触犯毁坏,地方官照例严拘重惩 。
第二十三款凡佛兰西人在五口地方居住或往来经游,听凭在附近处所散步,其日中动作一如内地民人无异,但不得越领事官与地方官议定界址,以为营谋之事 。至商船停泊,该水手人等亦不得越界游行 。如时当登岸,须遵约束规条;所有应行规条,领事官议定照会地方官查照,以防该水手与内地民人滋事争端 。佛兰西无论何人,如有犯此例禁,或越界,或远入内地,听凭中国官查拿,但应解送近口佛兰西领事官收管;中国官民均不得殴打、伤害、虐待所获佛兰西人,以伤两国和好 。
第二十四款佛兰西人在五口地方,听其任便雇买办、通事、书记、工匠、水手、工人,亦可以延请士民人等教习中国语音,缮写中国文字,与各方土语,又可以请人帮办笔墨,作文学、文艺等功课 。各等工价、束?,或自行商议,或领事官代为酌量 。佛兰西人亦可以教习中国人愿学本国及外国语者,亦可以发卖佛兰西书籍,及采买中国各样书籍 。
第二十五款凡佛兰西人有怀怨及挟嫌中国人者,应先呈明领事官,覆加详核,竭力调停 。如有中国人怀怨佛兰西人者,领事官亦虚心详核,为之调停 。倘遇有争讼,领事官不能为之调停,即移请中国官协力办理,查核明白,秉公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