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官员为何爱兴办大型工程:讨好慈禧外捞一把( 三 )


李光昭诈骗案的消息迅速传开,舆情大哗,人们拍手称快 。因为上上下下反对重修圆明园的人数虽多,但在慈禧太后与同治帝的威压之下全都敢怒不敢言,李案为他们提供了公开反对修园的良机 。恭亲王奕訢、醇亲王奕環与其他一些王公大臣联名上疏,痛陈修园之巨弊,恳请急停 。他们担心仅有上疏还不够,又再三要求同治帝召见,面陈利害 。经过再三恳求,终得觐见 。8月27日,晋见皇帝时奕訢将折中所陈数条再一一详细讲解,同治帝不仅不为所动反而对他们怒斥一番 。军机大臣、吏部尚书、大学士文祥见状伏地痛哭,几乎昏厥,为人扶出 。醇亲王奕環则继续泣谏,痛陈必须停止修园之理由 。这些初步打动同治帝,同意考虑停止修园 。但最后的决定权实际在慈禧手中,于是李鸿藻又上疏慈禧,详论停止修园的种种理由;一些御史也上折参奏内务府大臣与李光昭狼狈为奸、中饱私囊的种种违法事例 。在这种情势下,同治帝在9月9日又召见军机大臣、御前大臣等再议是否修园之事,同治帝与奕訢、奕環之间竟然反复辩驳 。由于群臣都主张停工,同治帝不得不决定发旨停修,事情到此似已结束 。
然而就在当天军机大臣拟就停修谕旨之时,内廷忽然发下一道同治帝朱谕,列举恭亲王种种罪状,革去一切差使,降为不入八分辅国公(清代宗室封爵共分和硕亲王、世子、多罗郡王等共十四等,“不入八分辅国公”为第十等,奕訢的爵位由第一等降为第十等),交宗人府严议 。9月10日又下一道朱谕,将对奕訢的处分改为革去亲王世袭罔替,降为郡王,仍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其子革去贝勒郡王衔 。同时,以“朋比谋为不轨”的罪名将醇王、文祥、李鸿藻等十名力主停修的王公大臣尽行革职 。但就在第二天,即9月11日,慈禧突然在弘德殿慰谕奕訢,表示“十年以来,无恭王何以有今日,皇帝少未更事,昨谕著即撤消” 。同时懿旨赏还奕訢及其子爵秩 。这一“夺”一“还”,其实都是慈禧在幕后操纵,意在再次向朝廷内外表明奕訢等王公大臣都可被她玩弄于股掌之中,她已大权在握,她的权威不容轻觑,更不容侵犯 。
至此,历时半年的“修园之争”虽以“停修”而结束 。但由此引发的政坛风波却进一步加强了慈禧太后的权威,再次严重削弱了恭亲王奕訢的权势 。因此,当同治帝在几个月后(1875年1月12日)突然病死,在慈禧深违祖制、采取一系列阴谋手段强立载湉湉(光绪)为帝以独揽大权的过程中,曾经权倾一时的奕訢此时却只能听之任之,甚至随声附和,日渐成为晚清政坛一个无足轻重的配角 。
是否重修圆明园本来是个工程问题,但在封建专制的政治体制中,这种“工程问题”往往会演变成为“政治问题” 。一旦最高统治者决定要上某项工程,反对者就有“犯上”之嫌,因为事关最高统治者的颜面和权威 。而且,由于政争不能透明、公开,所以各派政治力量经常借机生事,以此大做文章 。围绕着“工程问题”的相互斗争往往会导致各种政治力量的此消彼长,使政治格局发生某种变化 。在这种背景中,“工程”就成为“政治”,所以对一些重大工程是否应当立项便很难作比较科学、客观的评估,立项后的实施操作更充满复杂斗争 。这当然是“工程”的不幸,但利用“工程”达到政治目的,却是这种政治体制使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