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武科举考试:要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二 )


这一时期对于技勇所用的弓、刀、石都有明确的规格等级,规格依次为三号、二号、头号 。据记载,弓的3个等级为八力(相当于80斤)、十力(相当于100斤)、十二力(相当于120斤);刀的3个等级为80斤、100斤、120斤;石的3个等级为200斤、250斤、300斤 。并且对于举起的动作标准有较明确的规定,要求“弓必三次开满,刀必前后胸舞花,掇石必去地一尺,上膝或上胸” 。由此可见清代武科举制度的成熟 。
武科举官员不如文科举受重用
与文科举不同,武科举在古代选取军事人才时并非始终占据主要地位,武科举出身的军官也不如文科举官员那样受到重用 。纵观历史,各朝名将出身武举的确实寥寥无几 。但是称谓往往与文科举相同,只是在秀才、举人等称谓前加上武字,即为武秀才、武举人等 。以清朝为例,清朝入关之初即举行武科举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与文科举并行 。
凡通过基层考试即获得武生资格(俗称武秀才),可以参加武乡试;通过乡试的即为武举人;之后在参加国家举办的会试和殿试中,最终选出三甲,授予官职 。清初明确规定,一甲进士(包括状元、榜眼、探花)授副将、参将、游击、都司,二、三甲进士授守备、署守备 。其后一甲一名(状元)授一等侍卫,二、三名(榜眼、探花)授二等侍卫,二、三甲进士授三等侍卫及蓝翎侍卫,获得这些官衔后,再到兵部选实职官 。(《清史稿》)不过在清代,武科举出身的军官实际只是“杂途”出身,升迁远不如“正途”——行伍出身的军官晋升顺利 。
据统计,70%以上的军官是行伍出身 。并且,古代武科举考试往往过分重视武艺,轻视兵法的测验,而将才往往对于行兵布阵能力的要求远胜于举刀弄枪,因而在明末即有举子发出“今日选将才乎,选家丁乎”的质疑,谴责武科举考试无法选出实用的军事人才 。特别是清代末年,大量西方先进的火器伴随战火传入中国,战争形势逐渐由冷兵器转向火器,“弓刀石马步箭”已然没有实际意义,因而有识之士不断上书,请求废止武科举 。
终于在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朝廷下令:“谓武科一途,本因前明旧制,相沿已久,流弊滋多,而所习原弓、刀、石及马步射,皆与兵事无涉,施之今日,亦无所用,自应设法变通,力求实际,嗣后武生童考试及武科乡、会试,著即一律永远停止 。”(《清朝续文献通考》)至此,持续1000余年的武科举考试宣告寿终正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