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财产公开:严嵩抄家清单达6万字( 二 )


此外,在白居易的其他诗作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及具体的俸禄数额,却也透露出了一些财产状况信息,如白居易被贬江州司马后,“散员足庇身,薄俸可资家”;卸任杭州刺史后,“三年请禄俸,颇有余衣食”;为河南尹时,“厚俸将何用,闲居不可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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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古稀之年后,白居易又开拟了一份遗嘱性质的文书,“起来与尔画生计,薄产处置有后先 。先卖南坊十亩园,次卖东郭五顷田 。然后兼卖所居宅,仿佛获缗二三千 。半与尔充衣食费,半与吾供酒肉钱 。吾今已年七十一,眼昏须白头风眩 。但恐此钱用不尽,即先朝露归夜泉” 。这是白居易在《达哉乐天行》一诗中对自己的妻儿和外甥、侄儿们所立的遗嘱,其中便透露出自家的地产和田产情况 。白居易还将自己退休后的工资也公之于众,是“寿及七十五,俸沾五十千” 。
如果说诸葛亮是古代官员自愿公开个人财产的先驱者的话,那么白居易则是详细开列自己一生财产状况的第一人 。在尚未建立财产公开制度的君主专制时代,这两位官员通过上表皇帝和诗歌的形式,自愿向世人公开自己的财产状况,以表明他们在为官生涯中所得到的财产全部是“阳光”的,这种做法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
【古代官员财产公开:严嵩抄家清单达6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