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高考人数 2016年辽宁高考报名时间与报名办法( 三 )


(三)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地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和分配,并于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基本信息前公布 。请考生提前了解本人所属报名点,并严格按照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 。
(四)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必须交验的证明材料: 1.学历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考生学籍注册时间),往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毕业证书,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户籍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农村考生无居民户口簿者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3.随迁子女考生报名须提供:本人填写经有关学校、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2016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此表作为考生学籍、学习经历证明,同时也作为考生父母职业和居所的判定依据,以下简称《申请表》)(各地按需自制),由组织报名学校统一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复印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各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写《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承诺本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本人任何信息不再改动、自觉遵守高考各项规定等 。
(六)考生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须阅读、理解、遵守以下内容: 1.考生须进行注册才能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考生注册时,须如实填写本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因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的身份证号、密码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的唯一凭证 。考生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报名密码,不可泄露给他人 。因考生密码管理不善造成的考生报名信息偏差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报名时,应实事求是地根据报名条件衡量本人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少年班的具体条件及要求以招生高校公布为准 。4.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对本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因考生信息不真实、不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比如高校招生录取时,会根据考生所填学籍号等信息调取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信息提供给高校做录取参考 。因考生学籍号填写错误影响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的提供,从而影响考生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5.网上报名系统将在规定时间关闭,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 。6.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后,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才能完成高考报名 。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均视为放弃高考报名 。7.考生如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
五、违规处理 (一)考生、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考报名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二)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将有关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 3.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4.擅自泄露、出售、偷换、更改考生信息及其他有关材料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社会其他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本条处理 。